我何以閨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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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古人寫閨怨,多寫相思、離別、等待與年華易逝。王昌齡有詩云:「閨中少婦不知愁,春日凝妝上翠樓。 忽見陌頭楊柳色,悔教夫婿覓封侯。」(《閨怨》)

  本是春光明媚的日子,少婦登樓賞春,忽見陌頭楊柳,想起遠行的丈夫,遂生悔意。詩中只因一眼春色,便將原本隱約的愁緒牽引而出。

  閨怨這一題材,細究起來也頗有意思。它常以閨中女子為抒情主體,作者卻未必是女子。在古典詩詞中,男性文人借女子口吻寫閨怨的作品並不少見,如上段提及王昌齡的《閨怨》,還有李白《春思》、溫庭筠《望江南·梳洗罷》以及柳永《定風波·自春來》和曹植《美女篇》等。詩人借女子之口,寫相思、離別與幽愁,有時也借其處境寄託自身的失意、懷才不遇或身世之感,表面上的兒女情長之下,或也蘊藏有曲折的情志。

  女性詩人也寫閨怨、離別與身世之感。我讀了一些作品後,發現其中的情緒不全有柔婉哀愁,有時也暗藏鋒芒。晚唐女詩人魚玄機的《贈鄰女》,先說「易求無價寶,難得有心郎」,寫對真情難得的失望。末尾卻轉而反問「自能窺宋玉,何必恨王昌?」前面尚是垂淚斷腸,至此卻多了幾分自持與不甘,其未完全擺脫愁怨,卻也沒有讓全詩止於哀嘆。似乎能看見一個人從情感失意之後,仍不願將自己的心緒永系無情之人。

  由此看來,閨怨中的「怨」,原有不同的情態。它可以低迴婉轉,可以纏綿悱惻,也可以在哀愁中有幾分不甘與自持。

  然而,生活在如今的我,為何也對這種情懷產生共鳴?筆下那些反覆出現的離愁、懷念與未竟之事,究竟是自身經歷的自然流露,還是在閱讀、聽戲與書寫時,染上的古典閨怨意味?

  我曾以為,是自己性情使然。敏感、念舊、多想,遂將尋常日子寫得惆悵。可翻閱舊稿,從前文章與如今文字彼此對照,竟覺此情緒已延續多年。以性情解釋,似乎也有未盡之處。我究竟在怨什麼?

  有時是怨人。今年驚蟄,我寫曾與友人在線上約定見面,原覺來日方長,不料那次聊天竟成了最後一次「再見」。(丙午驚蟄)此後偶爾想起,總想問問對方近況,話到了嘴邊,卻又不知從何說起。今年春分,又寫夢裡的故人,想像將來若真有重逢之日,是否還要顧慮許多,不如干脆走近些,實在地抱一下。(丙午春分)

  到此才發現,自己所念似乎不僅是一個人。那些未赴之約、未及說盡之話,以及彼此漸行漸遠之後再難觸及的生活,都在其中。

  有時是怨時間。九年後重回童年常去的小區,那張曾經聚滿人的桌子、亭子仍在。可往日幾人聚在一起補作業、說笑、玩耍的情景,卻再也無法重現。(「亭」中有奇樹)

  有時又怨自身處境。五年來,似乎一直在走,卻又一直困在原處。想要自由,試著與舊日人事剝離,走向遠方,最後才發覺,心裡所求的自由,未必能隨一次遠行或幾段關係的結束而到來。生活中仍有許多事情,不能單憑意願便有改變。(丙午夏至)

  說是怨,似乎又不盡準確。思念故人,未必責怪他的離去,懷念從前,也無從責怪時間的流逝。只是那些曾經擁有如今失去的東西,與心中所願而尚未實現的事情,總在某時某刻重新浮現,難以釋懷。

  細究起來,都指向同一個問題。我有所念卻未必能得,我有所求卻未必能成。

  古典閨怨能與我的生活相通,或許正在於此。

  傳統閨怨詩中的女子在古代婚姻制度、禮教規範與社會生活的影響之下,常被置於相思、等待或幽居的境遇之中,這些歷史條件與今日已大不相同。可是,文學中某些情感仍可跨越時代,為後來的人所理解。等待、離別、失約、無處訴說,以及面對自身處境時的無奈與不甘,在新的時代也可能發生。

  時代改變,人與人相處的方式也改變。今日有電話、信息與社交媒體,遠隔千里也能頃刻交談。可聯絡的便利,無法保證關係的長久,能夠看見一個人的近況,也無法保證能走進他的生活。從前之人等候書信,今日之人等候消息。工具日新月異,心事卻仍有難以抵達之處。

  更何況,現代人雖常被告知應當獨立、自主,實際生活卻仍受許多條件限制。經濟、家庭、身體與所處的環境,都可能影響一個人。心已嚮往遠方,腳步卻還停留原地,明知自己渴望改變,卻又不得不面對眼前種種。這種感受,與古典閨怨中的幽閉之感,便有一些微妙照應。

  若要為這樣的處境尋一個意象,我想,或許可以借「閨」字一用。

  它有時是一房,我在房中讀書、寫字、聽戲,度尋常。有時是一扇窗,向外看,是行人往來、四時更替,遠方也近在眼前。有時又是一種狀態,身在當下,心卻常回舊人舊事,念著未赴之定,想著未走之處。

  我習慣以節氣為序,春分、驚蟄、立秋、寒露、霜降...一年又一年地寫下去。每逢節氣,天地都有新的變化,草木有榮枯,天氣有冷暖,人亦隨之更迭。可我筆下反覆出現的,卻常是舊人、舊地與舊事。節氣年年重來,人事卻未必能夠重來。

  我又習慣稱讀者為「我友」,以書信的口吻寫下近況。這樣的文字,便覺總有一人在遠方,值得我將所見所聞一一告知。即使未必真有一位確切的收信人,這個稱呼仍為文章留下了某種對話的可能。

  我在此處寫,你在彼處讀,我將心事寄出,至於它能否抵達?卻不全由我決定。

  或許,這正是我從古典文學中學來的一種表達方式。讀詩、聽戲,漸漸熟悉了那些以景物寄情、借人物言志的手法。孤燈、落葉、春雨與遠人,便成了我理解自身經驗時容易取用的語言。

  尤其在欣賞一些程派劇目時,我常會不自覺地將自己帶入劇中人的境遇。臺上的人物有其身世與悲歡,臺下的我亦有自己的心事。二者相隔,經歷未必相同,卻會因某句唱詞、某種情境而產生共鳴。所謂感同身受,或許有幾分這樣的意味。

  只是,這也令我生出另一疑問。

  究竟是我先有了這些情緒,後來才在古典文學中尋得知音;還是我在長年閱讀、聽戲與寫作的過程中,逐漸學會以這種方式感受生活?大約兩者皆有。文學能夠映照一個人的內心,也能反過來塑造一個人觀看世界的眼光。

  若真如此,閨怨於我而言,是可供借用的文學情懷,是逐漸形成的表達習慣,也是觀看生活的方式。

  我在(心事|悲聲之用)中,曾翻閱過往筆記,發現那些艱難、委屈與怨意,經過反覆書寫,至今仍未完全散去。我原以為時間已經替我處理妥當,再讀時,悲聲卻依然存在。於是我不再急於將它消除,任它暫且留在文字裡。

  寫作確實給了我一處安放心事的地方。許多當時難以出口的話,可以在多年後重新整理,微不足道的細節,也能因為寫被下而得以保存。

  可是,當我一次又一次地回望時,是否也在不覺間,將自己留在過去?當離別被反覆書寫時,當遺憾逐漸成為熟悉的語調時,是否已習慣從失去之中尋找文章的起點?

  「自能窺宋玉,何必恨王昌?」

  回過頭來看自己的文字,我似乎更善於寫「不得」,而較少追問「何必」。念人,便常寫如何遠去,憶事,便寫歲月如何無情,想到自身處境,便落筆於那些未實現的願望。久而久之,一切都指向某種缺憾,而那些仍然擁有、仍然可試之事,教我忽略。

  怨可以使人反覆回望,也可以令人辨認自己究竟為何不甘。倘若我能從文字中看清自己的願望與處境,那麼這些年來所寫下的離愁與幽怨,或許便有了另一層意義。這才是我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。

  我何以閨怨?

  因為我確有許多未竟之事,確有一些念念難忘之人,也確有一段尚未能由自己完全作主的生活。古典文學為這些感受提供了基調,當代生活則賦予它們新的內容。至於這份幽怨究竟源於性情、經歷,還是長年累積的閱讀、聽戲與書寫習慣,恐怕難以說盡。

  閨怨既有低迴婉轉之音,也有不甘與自持之意,我又何必將自己始終安放在幽怨的一端。

  春日可以懷人,秋日可以念舊,雨落可以寫愁,風起也可以寫一場遠行。人固然需要回望,眼前的生活也自有值得書寫之處。倘若有一天,我終於走到從前想去的地方,遇見從前未曾見過的人,或者只是平平常常地度過一個不必反覆追問意義的下午,那些經驗也應當值得落筆。

  到那時,我或許仍會寫閨怨,只是我希望,自己也能寫一些別的。畢竟,窗外的春天每年都會來。至於我是否仍舊坐在窗前,等候一個未必會來的人?往後的日子,終究還有變化的餘地。